“哈巴,老哈巴,你还不快点起来吗?你把所有的牛羊都献出来,走了这么长的路,不就是为了在死之前看一眼神京城吗?要看就赶紧爬起来赶路,今天天气不错,抓紧着点,说不正午功夫就能赶到长安了!”
天刚蒙蒙发亮,一个粗豪的大嗓门兀然打破了寂静,引发了回音阵阵。虽然很多人都是被惊醒的,但没什么人表示不满,因为那大嗓门说的话,很有振奋人心的效果。
长安!
在大汉帝国边境诸州当中,这是一个令人无比憧憬的字眼,遍数当世,能与之并列的名词也绝对不超过十个!
霎时间,这个地处泾水河畔的小镇便由寂静转为喧闹,欢呼声、人叫马嘶声、还有人兴高采烈地谈论着相关的话题,不时会爆发出阵阵欢笑。
但那句话当中的主角老哈巴却迟迟未曾现身,任凭那个大嗓门连喊了几次,都不见人答话。很快,喧闹中的旅人们也发觉不对了,视线开始集中在了马厩旁边的小门房处。
“是不是死了啊?”
“难说,这种事儿也不是第一次了,都是那些没有儿孙奉养的老牧奴,用大半辈子的积攒,就是为了来中原朝一次圣,说是死在中原,下辈子就能在这里托生……他们就信这个。”
“可惜啊,就差半天路程而已了……”
那个大嗓门是个满脸虬须,裹着臃肿羽绒服的大汉,他脸上的胡须太长了,以至于连五官都看不太清,但听到这些议论声之后,他的脸上却能看出一个明显的发愁的表情。
“这老货,什么时候死不好,偏偏死在这个时候,这次可是为了护送世子拜谒天子和大将军,这要是误了时辰,可就要了命了!”他骂骂咧咧的走上前去,一把推开了房门,心里郁闷得不得了。
死个人不要紧,但这个人在他的队伍中,按照规矩,他就必须得给对方善后。虽不至于要做什么法事,但显然也不可能随便把人往野外一扔,总要和治安署说明一下,这样一来,没个大半天时间,肯定是别想出发了。
“真是晦气!”他忿忿然的骂着,蒲扇大的手掌直接往黑暗深处抓去。
他心里差不多认定了对方已死,想着先把尸体拎出来再说。毕竟这个门房本就不是住人的地方,又脏又破,到处都是灰尘和蛛网,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找不到。
他只是贪图节省房钱,才央告老板通融,以安置这个捎带过来的老牧奴。要知道,这种地处往长安去的必经之路上的旅店,价钱可贵着呢!随便一间客房,至少也要一个金币才能住上!
一枚帝国金币,在草原上可以买七八头羊了,他怎么会花在一个没什么关系的老牧奴身上呢?
他准确的抓住了老牧奴的腿,但手上传来的触感却明显不对,不但有热量,而且那腿还在微微的颤抖着!
好在大汉没少经历过生死厮杀,倒没被吓得当场惊叫,只是微微一愣,然后退开两步,破口大骂道:“老不死的,老子叫你,你还装死挺尸么?有本事你就继续装,别怪老子把你丢在半路!”
“不,不,胡老爷,不是的,您别生气!”黑暗中爬出一个穿着皮袍的人来,因为是跪伏着出来的,所以看不清面孔,从身材上能看得出,这是个瘦得不成样子的人,他跪在地上,连连磕头。
“只是要到神京了,我心中激动啊,这一夜都恍恍惚惚的,在加上年纪大了,耳朵背……您大人有大量,饶了老哈巴吧。”
“感觉起来,这是中原!又跪又拜的象什么样子,你是想让治安署给老子定个僭越的罪名么?”大汉皱眉说道:“这次就算了,反正也不会再有下次了,队伍这就上路,你自己跟上来吧。”说完,他便快步走开,像是要逃离瘟疫一样。
围观者见没死人,也没了看热闹的心思,一哄而散,各自忙碌自家的事去了,只剩老牧奴爬在地上。
老牧奴没有急着起身,而是仰起了脸,深深的望着门外奔流而过泾水,脸上再看不到片刻前的谦卑、恭顺,浑浊的眼神中,正泛起了一种混杂着眷恋和追忆的光彩。
“泾水清……渭水浊……是谁泛舟江河上……魂归之处是故乡……长安,长安!”沾满灰尘的脸上,干裂的嘴唇微微翕动,微不可闻的声音念诵出的,竟是一首汉风十足的歌赋!
若是让先前那个胡老爷听到,肯定能吓得他一个跟头摔倒。虽说随着帝国之威远播四海,汉文明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尊奉,但再怎么深入人心,也还没到草原上的一个老牧奴都能作诗的程度呀——这无关这首诗本身的文学价值,这是常识性问题。
即便是王化时间最长的辽东,那里的牧人也就是官话说的比较溜,和正宗的中原人相比,听不出太大差别了,仅此而已。识文断字这种程度,除了王侯将军们亲族之外,只有些立下大功,对帝国忠诚度最高的人才有资格接受教育,一万个草原人当中都不见得能有一个!
结果,一个卑贱的老牧奴突然吟诗了,这种事完全无法想象啊!
再结合上最后那两句深情呼唤,若是治安署中有经验的警探在此,说不定已经猜到什么了,不过,现在老牧奴身边一个人都没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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